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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最近交通部所發佈一驚天動地草案

黑鑽LED粉絲團立馬被私訊給塞爆了!

裝黑鑽LED去驗車會不會過啊???

可不可以變更行照啊???

還是 之前購買的可以去改行照嗎??? 等問題

感謝大家的關心與關愛,黑鑽LED已關注此法案一段時間

也預測法規可能會制定的走向

果不其然與當初預期的方向相去不遠,完全在我們的掌握中!

來吧!就跟大家聊聊天…..

 

黑鑽LED打從一開始決定要設計替換式LED燈泡之初

就自詡為專業的替換式LED燈泡製造商

以遵守原廠法規的光型(ECE R112)為設計準則

沒有光型切線、亮點位置不正確

不好意思!重新來過一切免談,

一直堅持著這個信念直到今日。

在測試過各大、小廠牌的替換式LED燈泡後

我們可以大聲的說: 目前沒有一間廠牌的替換式LED燈泡

在反射式(晶鑽)頭燈光型及切線比黑鑽LED更為標準清晰

 

KUGA.jpg

而在投射式(魚眼)燈具的部分

由於光學設計原理關係光型及切線要符合規定皆無難事

但在亮區位置及範圍這也是黑鑽LED擅長的部份,沒太大問題。

 

草案大略的內容為下:

10871日前,換裝LED大燈燈泡的車輛

不須提供購買發票及相關證明文件

只要通過監理站的光型機檢驗即可

 

但此法案僅為草案階段,還沒有實際執行

且還有太多因素會影響檢驗結果(檢驗員的判定、燈具品質影響.......等)

以目前的狀況來說:

關於可不可以更改行照、驗車會不會過等問題

很抱歉黑鑽LED無法給各位一個肯定的答案。

但黑鑽LED還是會持續關注此法令,有任何消息一定會與各位粉絲報告!

 

最後要給交通部鼓勵鼓勵

先不談此法案的執行面及當中的瑕疵等問題(未來會針對草案內容及檢驗方法進行更深入的討論)

至少中華民國政府願意正視及面對此問題,而不是一昧的限制及禁止

立法的目的並不是在刁難或限制

而是建立一套標準給各位有個依據做參考,好讓用路人行的更安全這才是立法的目的。

 

改裝並不是罪,但請各位多多體諒他人的感受,

互相體諒以不影響他人才是負責任的改裝

讓我們一起改變這環境,一起加油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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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cAdam Corp.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